2025 年 7 月 1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新修訂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號令)正式實施,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 年第 36 號令)同時廢止。此次政策調整力度較大,對承裝修飾電力設施行業的企業有著深遠影響,企業需及時了解并適應這些變化。
一、政策調整背景
近年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深入推進,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市場蓬勃發展,對許可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要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以及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等多項要求,2024 年 8 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對完善許可管理、優化許可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最新修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也促使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罰款額度等作相應調整,以營造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場準入環境。
二、主要政策變化內容
(一)許可等級調整
- 層級壓縮:將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由五級壓減為三級。一級許可證可從事所有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活動,保持不變;原二、三級合并為二級,可承接 330 千伏以下電壓等級的業務;原四、五級合并為三級,限 35 千伏以下電壓等級。
- 范圍對應調整:各級別的許可范圍根據新的等級設置進行了相應調整。例如,原三級、四級、五級持證企業自動換發電子證照后,“三級” 自動變更為 “二級(110 千伏以下)”,作業范圍為 110 千伏及以下;“四級” 自動變更為 “三級”;“五級” 自動變更為 “三級(10 千伏以下)”,作業范圍為 10 千伏及以下。同時持有多個類別許可的企業,將按照其持有的最高等級許可類別人員條件調整其他類別許可等級。
(二)申請條件優化
- 人員數量及業績標準優化:對各級別企業的人員數量及業績標準進行了調整。以承裝類三級企業為例,專業人員配置從原標準 10 人以上降至 5 名技術人員加 10 名技能人員。三級企業取消工程業績要求,二級企業業績標準大幅降低,承裝類二級企業只需提供近 3 年 3000 萬元工程結算收入證明。
- 人員任職條件規范:明確了人員任職條件,并且強調了社保繳納要求。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實現 “社保數據 — 任職記錄 — 資質條件” 三維聯動,系統為持證企業建立人員庫,自動聯網查詢并滾動記錄 3 個月社保繳納信息,確保人員資質動態合規。
(三)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完善
- 全鏈條監管加強:根據上位法及相關規定,加強許可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調整以欺騙手段取得許可、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不配合監督檢查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措施。
- 處罰力度加大:針對提供虛假材料、欺騙取得許可等行為,罰款上限從 3 萬元提高至 10 萬元,并新增信用記錄相關規定。這意味著企業一旦有違法違規行為,不僅面臨高額罰款,還會影響企業的信用記錄,進而影響市場準入資格。
(四)許可服務提升
- 電子證照推行: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通過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為有關持證企業自動換發電子證照,換發后的許可證有效期不變。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換發電子證照的,原紙質證照作廢,如有需要的,企業可通過資信系統申請補打紙質證照。
- 許可延續與換證優化:設置許可延續過渡期,時間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過渡期內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仍可繼續從事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活動。過渡期內需辦理許可延續的企業,應在 11 月 30 日前按照規定提出延續申請,準予延續的,按原有效期終止時間換發 6 年有效期許可證。換證后持二級(110 千伏以下)、三級(10 千伏以下)許可證企業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可按照新規定的人員條件、標準,自愿申請換領二級或三級許可證;在辦理許可事項變更業務前,應完成換領二級或三級許可證業務。
三、對企業的影響
(一)中小企業迎來發展機遇
全國 4.7 萬余家持證企業中,84% 以上為原四、五級中小企業,其中民營企業占比超 85%。原四、五級企業在新政下自動升級為三級資質,業務范圍從 10 千伏擴展至 35 千伏電壓等級,業務范圍得到擴展。同時,人員數量要求下降以及工程業績要求取消或降低,降低了企業的運營成本和申請資質的難度,有利于中小企業承接更多項目,提升市場競爭力。
(二)行業競爭格局重塑
隨著許可等級的壓減和申請條件的優化,更多企業有機會參與到不同電壓等級項目的競爭中。原本處于較高等級的企業面臨著更多低等級升級上來企業的競爭挑戰,行業競爭將更加激烈。企業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務質量,以在競爭中脫穎而出。
(三)合規要求更高
新政策在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強化,對企業的合規經營提出了更高要求。企業一旦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將面臨高額罰款和信用記錄受損的風險,這可能會對企業的長期發展造成嚴重影響。因此,企業需要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各項經營活動符合政策法規要求。
四、企業應對建議
(一)及時關注政策動態,做好換證與延續工作
企業要密切關注國家能源局及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信息,了解許可證換領、延續以及變更等業務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換證和延續申請工作,確保企業合法合規經營。例如,在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過渡期內需辦理許可延續的企業要按照規定提出延續申請,避免因錯過時間而導致許可證被注銷。
(二)優化人員配置,提升人員素質
根據新政策對人員數量和任職條件的要求,企業要對人員進行合理配置。一方面,補充符合要求的技術人員和技能人員,如原五級企業(現三級)應重點補充高壓電工,確保滿足 5 名高壓電工的最低配置,技術負責人需具備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及 3 年以上工作經驗;另一方面,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培訓,提升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能水平,以適應企業業務發展和資質維護的需要。
(三)加強合規管理,樹立誠信經營理念
企業要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加強對各項經營活動的合規審查,確保企業在申請許可證、承接項目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政策法規。杜絕提供虛假材料、超越許可范圍承攬工程等違法違規行為,樹立誠信經營理念,維護企業良好的信用記錄。
2025 年承裝修飾許可證政策的調整給行業帶來了重大變革,企業只有積極應對,才能在新的政策環境下實現可持續發展。